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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贷?
发表:抚顺第一中学日期:2020-01-15

校园贷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2018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乱象”文章

产生背景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调查了全国252所高校近5万大学生,并撰写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

调查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乎占一半。只要你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大学生金融服务成了近年来P2P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之一。

业务分类

校园贷严格来说可以分为四类:

(1)消费金融公司 —— 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

(2)P2P贷款平台(网贷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名校贷等。因国家监管要求,包括名校贷在内的大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校园贷业务;

(3)线下私贷 —— 民间放贷机构和放贷人这类主体,俗称高利贷。高利贷通常会进行虚假宣传、线下签约、做非法中介、收取超高费率,同时存在暴力催收等问题,受害者通常会遭受巨大财产损失甚至威胁自身安全;

(4)银行机构——银行面向大学生提供的校园产品,如招商银行的“大学生闪电贷”、中国建设银行的“金蜜蜂校园快贷”、青岛银行的“学e贷”等。

催款程序

校园贷平台有整个催款程序,包含了“十步曲”:1、发逾期短信;2、单独发短信;3、单独打电话;4、联系贷款者室友;5、联系父母;6、再次警告本人;7、发送律师函;8、给学校发通知;9、在学校公共场合张贴大字报;10、群发短信。

市场分布

校园贷的市场主要分布在二、三线城市,当三、四线城市和农村的孩子考入大学,有些家庭无力负担孩子在城市消费、学习甚至是创业上的资金需求,急速膨胀的消费欲望会促使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贷款平台,甚至是民间高利贷。客观上,校园贷的出现挤压了“毛细血管”式的线下高利贷 。

社会现状

2016年10月27日,记者走访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等高校,据在校学生介绍,“校园贷”在海南各高校有不同程度的蔓延。

琼台师范学院大三女生小刘透露,曾经使用“趣分期”、电商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和电脑。“我们额度低,一般就两千元左右。想买东西但生活费不够时,就可以先买,下个月再还上,压力不会太大。”

海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的女生小符则透露,每个月生活费800元,在同学当中属于“经济来源较少”的。“我一般不化妆,购买生活用品比较便宜,所以不会觉得拮据,但有的同学经济压力大。”小符透露,身边也有过度消费的同学,但目前没有酿成太尴尬的局面。“我们师范院校很多同学都会出去兼职家教,一节课二三十元,每周一般会有一两百元。”小符认为,校园贷可能会刺激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但对于需要创业的同学来说,也许是一场及时雨。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的大三男生王同学则透露,对于男生来说,校园贷的功效主要在于购买数码产品。“数码产品往往最吸引男生的注意力,但这些东西贵,我们难以承受,只能走一些所谓的‘捷径’。”

“我用过唯品会的‘唯品花’买过东西,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条件。”海口经济学院一位女生透露,由于绑定信用卡就可以使用该平台贷款购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自己的消费,将经济压力转移到下个月。

2018年1月,有媒体曝出,一位在校大学生在钱站成功借款三笔,总共借款28000元,但是到期时需要偿还高达6万元。因无力偿还,该学生不得已退学,甚至一度想要轻生。

19岁女大学生"裸贷":实在是太想买新手机了,她欠下1万多元的“校园贷”,为了偿还利息,多次借钱,最后被借款人拍下了裸照。前后一五一十告诉了父母,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在民警建议下停止还款。

社会危害

案例一

小张曾是西安一所科技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在一家网络游戏公司从事销售业务。步入社会就业,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都应该有一种新的感受,但小张却没有心情感受这些新鲜的东西,因为他的身上背着上学期间欠下的一些债务,每天产生大量利息,就连挣下的工资都难以支付这笔利息,小张被这些债务深深困扰,压迫的难以抬头。

“两年多以前,我被人骗了,迷上了网络赌博。”小张介绍,大二期间,有朋友诓骗他说网络上有一种投资,回报相当丰厚,禁不住诱惑的他开始在网上玩网络重庆时时彩,最初的时候有输有赢,到后来深深的陷进去了,先后输掉了十来万。在无奈之下,小张将自己的学费以及亲朋好友处借来的几万元凑在一块也不够还输掉的钱。“也就是在这时候,一个社会上的人向我推荐了的校园贷。”小张说,对方知道自己急需要钱解决问题,就向他宣称通过一些网络平台贷款,手续简单,利息不高,很快能解决问题。

“我当时一看利息似乎真的不是很高,很着急,就接受了那人的建议贷了款,把网上赌博所欠的钱还了。”小张说,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利息不高,但加上一些手续费、管理费,亏空越来越大。他不断地通过一个平台借款弥补之前的欠款,产生手续费、管理费,加上利息,欠债的窟窿不断增大。小张说,他先后在十几个平台上借过钱,如今已经滚成十多万的巨额债务。

“现在每天产生的利息总额就是100多,一个月下来就得三四千元,我上班的工资才两千多元,连利息都不够支付。”小张称,他无奈之下曾向家人求助,但家里也拿不出那么多,只给了三万元,显然是杯水车薪。而在单位,自己的遭遇又不敢向同事领导诉说,害怕影响工作。

案例二

小王是青岛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2016年,当时在室友的介绍下,小王认识了同校师哥小郑,并得知一种名叫“做单”的赚钱方式,“就是说从APP平台上借款,借出来之后直接转给他,都是由他来还,一千块钱的报酬。”

一听不用自己还贷,还有报酬可以拿。小王没考虑多久,便答应了小郑的请求。2016年5月,小王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一个名叫“名校贷”的借款平台上,借款2万2千元。随后,她便把钱打给了小郑,自己也拿到了相应的报酬。在之后时间里,贷款也确实都是由小郑偿还的,直到2017年7月份,事情发生了变化。

“他说名校贷出现了一些问题,要还全款,所以让我们再注册别的平台。”小王告诉记者,当时小郑的意思是“名校贷”平台剩余款项必须一下还清,但自己手里并没有现钱,所以需要她从别的平台借款,补上这个窟窿。

由于小郑态度很诚恳,而且小王也担心自己的信誉受到影响,无奈便答应了小郑的请求,又从“快贷”借贷平台上借款3000元。与此同时,小郑向小王提出了正式的工作邀请。

小王:“他说去他们公司做兼职,把他的营业执照、身份信息什么的都发给我了。”

有实体公司,还有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的工作也和之前的一模一样,每借成一笔,自己便能够得到五六百元的报酬。这对于还是大学生的小王来说诱惑很大,她便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从2017年7月底至今,小王共在40多个借款平台上借款,总额高达17多万元,加上利息共44万元。而问题就在今年9月份,由于所借款项过多,小郑方面无法及时偿还,便让小王去济南清帐。

小王说:“清帐的意思就是把我现在所有的债务,让那家清帐公司出钱还了,只欠清帐公司的钱。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清帐公司告诉我,这是操纵学生挣钱,告诉我被骗了。”

清帐公司的一番话,让小王彻底起了疑心,立马打电话给小郑,然而对方的答复,却让她大吃一惊。“他承认这个事情,但是他只承认是我借给他钱,并不承认是他操作我从这些平台上借钱,并不承认利息这些问题。”小王说。

面对对方的翻脸不认人,小王彻底慌了神。这个时候的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而之后想要再联系对方,手机却始终无法打通。

2017年11月12日,高利贷的人已经找到她家门上,找她爸妈要钱,然后就一直逼她。

案例三

2019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等8人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彭某佳、杨某鑫等3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彭某佳曾经分别是“分期乐”和“永旺分期”借贷平台的高校业务员,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接触到一些有借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审查个人资料、家庭信息等,掌握了一批以深圳户口、家庭条件优越、有超前消费习惯、自控能力差等为特点的在校大学生资源。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张某纠集董某铭等人合作开展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无抵押高息短期借款业务,由董某铭等人负责出资,张某负责物色客户(借款人)、出面签订合同和债务催收,所得的利润六四分成,风险共担。他们运营的借款模式以1周或2周为借款周期,利息15%~25%不等,每日逾期费为借款金额的5%~10%不等。彭某佳则联合杨某鑫等人合作开展“校园贷”业务,借款模式以1周或5日为借款周期,利息15%~30%不等,逾期费每日收取500元到1000元不等。

监管改革

监管趋严已成为业界共识,除专项整治外,上海、深圳、重庆、广州等地方行业自律组织都相继出台“禁令”,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强压之下,诸多涉及校园贷业务的平台正谋求转型或退出。

管理办法

2018年2月28日,广东金融办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根据通知要求:

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现网贷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与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住所不一致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依法进行处置。

2018年11月19日,武汉警方通报武汉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涉案恶势力团伙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通过哄骗、恐吓等索取高额利息和费用,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日前,团伙成员一审被判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2020年1月2日,最高法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专家建议

中山大学金融系黄教授表示,从行业角度说,大学生的确属于比较优质的贷款对象。“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学生要从网络平台借款?与传统银行给予大学生的信用贷款相比较,网络平台贷款的利息和手续费都要高,且信息不透明。”黄老师说,不太赞成大学生为了提前消费或者做生意,甚至借钱炒股来贷款。这种贷款不但给自己增加压力,产生违约的话也很容易追溯,得不偿失。”

广东财经大学张老师建议,应加强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风险意识,培养学生的“财商”。大学生只有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消除懵懂的借贷心理,才能理性借贷,不被一时的享乐冲昏头脑。

防范识别

经过整治,校园贷得到遏制,但出现回租贷、培训贷等诸多“新马甲”

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教育部等部门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校园贷的高压严打,前不久沈阳公安就破获一起校园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此外,很多商业银行加大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为大学生提供规范、合法的金融服务,从而将不良网贷赶出校园 。

负面事件

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

2016年4月7日,又曝出福建大四学生余某飞,自创青鸟创联的金融服务公司,骗取同学身份信息,在8家网贷平台上贷款。涉及19名学生,总金额70余万元。

2016年6月12日,"裸条"借贷现大学生群体:不还钱被威胁公布裸照。裸条即女大学生用裸照获得贷款,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2016年8月10日,校园贷再爆乱象:学生刷单负债百万。吉林一高校校学生梁某联合校园贷客户经理及线下代理商找学生“刷单”,导致学生巨额钱财被骗。

2017年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借款的校园贷平台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明确退出时间表。但这个消息对于家住兴平市的刘先生来说太迟了,就在当天下午,他22岁的儿子明明(化名)在家中自缢身亡。同样,也是因为校园贷。

2017年8月15日,20岁的北京某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在吉林老家溺水而亡。家人发现他留下的遗书后,他的手机还不间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通过其家人介绍得知,范泽一此前曾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高利贷”,已累计达13万余元,其中一笔借款数额为1100元,一周后需还1600元,周利息高达500元。

2017年8月24日消息,武汉某大学大三学生因欠下“校园贷”4000元,一年时间滚到50余万元。

2017年9月7日,华商报报道,21岁的陕西大二学生朱毓迪贷款20多万,用于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等,当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

2018年5月17日,西安大学生小森(化名)走出宾馆赴河北找工作,在保定市政府附近一个废品收购站服毒自杀。 正当家人沉浸在悲痛中时,小森留下的电话却每天接到大量来自网贷平台的催款电话,小森借款均为分期贷,每期还款数百到一两千不等,其中有一笔总额为9000余元。

2019年8月31日,刚刚从南京一所著名的211大学毕业2个月的阳光大男孩小许(化名),原本风华正茂,却不幸坠亡,只留下一份遗书和留给亲人无尽的悲伤。9月2日,陷入悲痛中的爷爷奶奶还在收到贷款平台的催收电话。小许从青草贷借了3000元本金,至收到电话时有一天逾期。蓝猫金融则称小许在其平台一共有两次贷款,后一次是1100元,目前尚欠505元。

社会评价

这个事件中,大学生之所以会跳楼自杀,一方面是他自控能力不强,恶性超前消费,挖东墙补西墙,甚至冒用同学的身份证借贷。但这不应该成为一刀切禁止校园贷款、普惠金融的理由。因为还有很多自控能力好、有兼职收入的学生,不该因为不自觉学生的负面案例而剥夺他们的权利。另一方面,涉事金融机构发放如此巨额的贷款,在贷款人真实性审核、还款能力评估等多个方面出了纰漏,正常来看,风控如此糟糕的贷款机构早就应该倒闭了。他们没有倒闭的关键在于他们笃定这些学生的家长不会坐视这些学生信用破产、拿不到毕业证。光鲜的校园金融,最后用威胁、连坐等非常规手段来搞“风控”,这就与高利贷无异。(网易网评)

一个正常的校园金融生态应该是:债务违约的大学生自己承担责任;违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自担亏损;但金融监管部门要做好金融教育,及时惩罚金融机构滥发贷款于前,利用暴力、株连手段追债于后。“校园贷”固有其风险,但它不能,也不该是高利贷。监管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网易网评)

从行业角度说,大学生的确属于比较优质的贷款对象。大学生为了提前消费或者做生意,甚至借钱炒股来贷款,这种贷款不但给自己增加压力,产生违约的话也很容易追溯,得不偿失。(中山大学金融系黄教授评)

“校园贷”不能一刀切,但“高利贷”得有人管。(网易网评)

清理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问题平台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大学生合理的消费信贷需求,不搞“一刀切”,培育更多稳健经营、风控技术完备的消费金融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小额、适度的消费金融产品。大学生自身也要培养理性的消费理念,增强金融素养和信用意识。(网易网评)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所谓的专门向学生提供的贷款通常都是高利息,超过法律所允许的利率范畴。尽管贷款也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这些高额利息对于自身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来说,还不上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旦出现逾期,那么就会像小盛一样,碰上被人恶意催收,甚至还会遭遇人格侮辱。

“这类所谓的校园贷,本质上就是高利贷。”国家规定,只有经银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发放贷款,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贷款。校园贷一般不属于金融贷款,属于普通经济行为,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36%之间,属自然债务区,法律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被认定为无效利息,借款人可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因此,如果借款人觉得约定的利息太高,或是还款方式不能继续履行,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在合法范围内变更之前的约定。北京市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郑博也提示,要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乱象。